关键词:
大班幼儿
音乐作品
审美偏爱
审美经验
摘要:
音乐作为一门抽象的声音艺术,对幼儿审美能力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个儿童都拥有“缪斯的本能”,音乐是他们交流的方式、抒发情感的载体。审美偏爱是幼儿审美兴趣的具体表现,是激发幼儿审美感知的内在动力,对幼儿的审美能力具有指引性。然而,面对浩如烟海的音乐作品,成人在选择作品的同时如何做到既要尊重幼儿审美趣味又能促进其审美能力的发展,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本研究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以武汉市某幼儿园作为取样对象,并选取其中一个大班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生15名,女生15名,共计30名幼儿被纳入数据分析中。本研究以实验法为主,访谈法为辅,要求幼儿在自然状态下对六首音乐做出审美选择,随即进行访谈。运用SPSS26.0对实验数据进行描述统计分析和皮尔逊相关系数分析,考察大班幼儿对音乐作品在不同情感表现风格、速度两个维度审美偏爱的表现,结合大班幼儿对音乐作品的具体表现和访谈内容分析大班幼儿对音乐作品审美偏爱的基本特点以及影响因素。最后,根据研究结果对幼儿园开展音乐欣赏活动提出指导建议。具体研究结果如下:总体而言,大班幼儿对实验中所选取的六首音乐偏爱程度都很高,不存在显著差异性。具体来讲,在情感表现风格维度,大班幼儿最偏爱轻松活泼的音乐作品,其次为平静从容、沉闷悲伤的音乐;在速度维度,偏爱程度最高的是中速的音乐,其次为慢速、快速的音乐。性别差异在情感表现维度不存在显著性;在速度维度大班幼儿对快速音乐的审美偏爱存在显著的性别差异。在大班幼儿对音乐作品的熟悉度与偏爱程度方面,对不同情感表现风格的音乐,熟悉度与幼儿的审美偏爱水平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对不同速度的音乐,熟悉度与幼儿的审美水平之间不存在相关性。大班幼儿对音乐作品审美偏爱的特点有:第一,大班幼儿对音乐作品的审美偏爱具有一致性;第二,大班幼儿对音乐作品的审美偏爱具有局部性;第三,大班幼儿对音乐作品的审美偏爱具有非艺术性和经验性。影响大班幼儿对音乐做出审美选择的因素有主体和外部两大类。主体影响因素包括幼儿的审美能力发展水平、性别、幼儿经验。外部影响因素包括音乐因素、幼儿园音乐欣赏活动、生活环境。基于影响因素,为幼儿园音乐欣赏活动提出的教育建议有:选择适合多样的音乐作品;尊重幼儿的情感体验;幼儿多重感官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