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美术作品
实质性相似
独创性
思想表达二分法
测试方法
摘要:
近年来,有关美术作品相似性的侵权案件越来越多,与其他类型的作品类似,法官大多会采取“接触+实质性相似”的方法来判断涉案美术作品是否侵权。实质性相似是从美国的司法实践中发展而来的,后来被我国引入。不过不管是我国还是其他国家,都没有对实质性相似的认定规则达成共识。我国著作权法未对实质性相似做出规定,司法实践中也未能形成一套统一的标准,法官只能依靠自身经验行使自由裁量权,导致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更为复杂和困难。因此,理清美术作品侵权的判断思路对于理论和实践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对实质性相似的法律本质及其适用前提进行了分析,列举了司法实践中常用的判断美术作品实质性相似的方法,并总结了我国在司法实践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可能影响美术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各方面内容的详细分析,提出了一条判断美术作品实质性相似的具体路径:在判断涉案两幅美术作品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首先要判断原告要求受到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部分是否具有独创性。之后再综合运用整体概念和感觉测试法和抽象-过滤-比较法,先由法官站在普通观察者视角,判断两部作品是否能引起读者相同或近似的欣赏体验,找到两部作品之中的相似之处,判断引起相似感觉的是思想的相似还是表达的相似。之后将思想和公有领域等不受保护的内容进行排除,将剩余部分进行比较。比较时,不是简单的把美术作品的各要素割裂开来,而是要将各个要素置于整体之中进行综合判断。既要有画面整体的对比,也要有局部细节的比对。在进行对比后,还要判断相似要素在原作品中的“质量”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