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劳动合同解除
证明责任
规范说
摘要:
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是隶属性,用人单位处于“管理者”的强势地位,劳动者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双方地位的不平等难以消除,通过法律规定,对劳动者实施“倾斜保护”成为较多国家的选择。我国法律在坚持“规范说”的基础上,维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平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官过于重视劳动者利益,将证明责任倒置适用在大多数劳动合同解除案件中,违背了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与实际立法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被动失衡。限制法官在证明责任领域的自由裁量权,在劳动合同解除纠纷中分配证明责任时应当符合劳动立法宗旨,按照实际情况倾斜保护劳动者,有利于促进双方当事人的良性互动,保障其诉权,也有助于提升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本文研究劳动合同解除争议证明责任分配问题。首先,从有关证明责任分配的案例入手。通过对三个案例进行分析,引出法官裁判劳动合同解除案件中证明责任分配的不合理之处。其次,分析了劳动合同解除争议中证明责任分配的立法现状,我国有关劳动合同解除争议证明责任的法律条文大多在司法解释中进行规定,法律层面规定较少。目前立法虽有不足之处但坚持“规范说”原则的地位始终没有动摇。再次,对司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图表分析出我国法官裁判劳动合同解除案件时大多数情况运用自由裁量权将证明责任倒置给用人单位,而非由当事人进行举证。总结出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缺失与不完善之处,对劳动者进行过度“倾斜保护”,无法有效地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更加难以维护立法的公正性。最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劳动合同解除争议相关立法并提供有益的建议。坚持“规范说”的原则地位,在构建具体证明责任分配制度时,根据具体的情形,匹配相应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