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家事纠纷
诉调对接机制
调解
司法确认
摘要:
随着人们婚恋观念的改变,传统的家庭结构逐渐被打破。而变化往往又会伴随着或多或少的问题,尤其是近几年以来,基于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而引发的纠纷特别多,传统的诉讼机制已不能很好的解决家事纠纷,而引入诉调对接机制,是化解家事纠纷的不错选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法治中国的发展进程。因此,2016年4月全国掀起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浪潮,以多元方式化解纠纷的这一主张得到了司法界的认可与推崇,并开设了许多试点法院,力图通过引入诉调对接机制积极探索更为适宜的家事纠纷解决方式,以此来推动改革工作的有序进行,并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在家事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引入诉调对接机制是司法实践中的一次成功尝试,该做法充分回应了人们在当下诉讼爆炸的背景和案多人少的审判现状下,家事纠纷也能得以妥善解决的殷切期盼。鉴于家事纠纷的亲缘性较强、伦理性显著,还伴有强烈的非理性、隐秘性等特点,纠纷的解决便不仅仅是满足当事人的表面诉求那么简单了,不仅要有良好的解纷效果,还要关注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诉求,注重修复家庭关系。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因为契合公众的预期和司法发展的要求,发展比较快。但是总体来讲,运行现状还存在着诸如立法情况不够良好、衔接机制不够顺畅、程序规范性欠缺等需要改进的问题。为此,笔者将从理论知识和实践发展对“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行分析与讨论,发现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建议。本文的正文部分包括三个章节的内容,大体思路如下:第一部分:粗略地介绍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开篇先论述了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的关系,为论证二者衔接的必要性提供了理论基础,紧接着又讨论了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的关系,得出“法院调解的功能将被逐渐弱化,最终被人民调解所取代”这一结论,由此佐证了本文中的“调”仅指“人民调解”的观点。随后,从“家事纠纷”与“诉调对接”的基础理论出发,依次论述,最终引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这一概念。第二部分:其一,结合我国国情以及司法实践,对当前家事纠纷中实施的诉调对接工作的现状进行探索和分析。首先从原因入手,指出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主要是出于维护社会和谐安稳、促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进程等方面的考虑;随后从理论出发,对家事诉调对接机制进行必要性分析,从以诉讼方式解决家事纠纷中存在的局限性以及采用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家事纠纷所具有的优势这两个方面说明我国采用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主要原因,并为之后的论述做铺垫;最后,主要从社会层面、当事人角度、司法进程三个维度分别论述我国开展家事纠纷诉调对接的现实意义。其二,从实践层面出发,对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行审视。该部分首先梳理出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发展的不同阶段的法律依据,紧接着总结我国现行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运行流程,主要通过司法机制和人民调解机制的相互作用来进行论证。最后从对接程序和对接效力两个方面探讨我国当前家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存在的隐患,为后续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埋下伏笔。第三部分:提出我国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相关完善建议。该部分在对前文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加快立法步伐、调审适度分离、界定家事纠纷范围、增强有关人员动能等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