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元代
墓志
义例
摘要:
中国古代社会中,丧葬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墓志作为丧葬的一部分,自汉以降,一直在被使用。元代潘昂霄作《金石例》,开金石义例研究之先河。清代金石义例研究兴盛,为后人指出了研究墓志石刻的一个重要方向。但目前对于墓志义例的研究着重于汉及唐宋,在元及以后的墓志研究中稍显薄弱,在义例方面多限于对正例与变例的简单罗列,并无过多深入。新中国出土的大量墓志恰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契机。由此,我们试图在传统金石义例研究方法的基础上,对大量元代墓志进行“例”的总结,重点关注其特点变化,继而考察影响“例”生成的政治制度、社会因素、文学演变等因素,探求其“义”。本文主要从四部分展开论述:第一章主要探讨元代汉人的丧葬习俗与墓志使用特点。元代的汉人丧葬习俗较为传统,丧葬仪式的施行以朱子《家礼》为主要依据,从元代墓志的志主身份统计中可以看出,蒙古的贵族与官员在汉人习俗的影响下也逐渐开始使用墓志。并且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元代墓志的形制使用单一、平民多用圹志。第二章主要探究元代墓志首题的书写义例。元代墓志可以根据墓主的身份划分成官宦、平民与宗教人士三类,不同群体的墓志首题书写各有特点。官宦墓志的首题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书写国号多采用非正式的称呼;二是虽注重品级,但书写则以最终的官职为主;三是致仕人员墓志首题中的官职会比其最终的官职高一等;四是命妇的首题与平民妇人不同,可以不冠丈夫的姓氏。而平民的墓志首题中一般没有官职,其称呼也是根据立石人与志主的亲缘关系而定,妇人的称呼逐渐泛化,曾经一些只属于命妇的称呼,在元代也会用于民妇。元代的宗教以佛道两家为盛,宗教人士的墓志首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俗世的影响,如佛教以僧人出家前的俗名为姓氏,道教人士则注重首题中宗教职务的体现。第三章主要研究元代墓志的撰书人署名特点。首先总结了前代撰书人署名的主要情况,而发展至元代,墓志撰书成为常例,署名位置也趋于固定:墓志署名主要在前、圹志署名主要在后。根据撰书人与墓主的不同关系,其署名的繁简、称呼也各不相同。通过元代墓志的撰书中得以窥见当时撰写墓志的风气:世人多期望乞文于当时的名人。第四章主要讨论元代墓志的志文与铭文的书写内容、铭文语体的使用特点。将其主要的志文内容与唐前形成的“十三事”对比,发现元代墓志撰文内容更加注重世系的记载,并且不再拘泥于传统的叙述顺序,并且多据实而书;元代的铭文语体虽仍以四言为主流,但散文体较以往有所增加,各种语体都有使用;铭文的书写与志文相对应,并且主张辞无溢美,其中有用典故之例,风格平易朴实,也有仿照《诗经》重章叠句之意,三叹而书,表达情感丰沛。